可口可乐公司并购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的反垄断审查决定
美国可口可乐公司并购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的
反垄断审查决定
编辑: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 来源:商务部反垄断局(2009-03-18)
商务部关于禁止可口可乐公司收购中国汇源公司审查决定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公 告
2009年 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收到美国可口可乐公司(简称可口可乐公司)与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汇源公司)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根据《反垄断法》第三十条,现公告如下:
一、立案和审查过程。2008年9月18日,可口可乐公司向商务部递交了申报材料。9月25日、10月9日、10月16日和11月19日,可口可乐公司根据商务部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补充。11月20日,商务部认为可口可乐公司提交的申报材料达到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标准,对此项申报进行立案审查,并通知了可口可乐公司。由于此项集中规模较大、影响复杂,2008年12月20日,初步阶段审查工作结束后,商务部决定实施进一步审查,书面通知了可口可乐公司。在进一步审查过程中,商务部对集中造成的各种影响进行了评估,并于2009年3月20日前完成了审查工作。
二、审查内容。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七条,商务部从如下几个方面对此项经营者集中进行了全面审查:
(一)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
(二)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
(三)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
(四)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