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热度4696票  浏览368次 时间:2010年8月11日 09:40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jU!B1rYG*fm0

编辑:中国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   来源:发改委网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0t5i$HKp N`:gT

 

#T.YE+Ie7T0

 

p Q SpK X0

第一条  为有效实施价格行政处罚,及时平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根据《价格法》、《行政处罚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制定本办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 DcZPW$C

  第二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哄抬价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_7p8iHU0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的;

Q+t/Z$PSI1U0

  (二)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FX0Jw bV({a

  (三)在一些地区或行业率先大幅度提高价格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6ur3t#~ p

  (四)囤积居奇,导致商品供不应求而出现价格大幅度上涨的。

q Z0aR$H0S0

  构成哄抬价格行为的具体提价或涨价幅度,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具体高况提出,并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确定。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4w.~r!|.G!C4O

  第三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变相提高价格,采用下列手段之一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B r~8Vd,F{

  (一)抬高等级销售商品或者收取费用的;

3GBEd6}L a Mx0

  (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降低质量的;

;G6wqj0c9z(rmi0

  (三)偷工减料,短尺少称,减少数量的;

v*n-Z e}0g${:wOl'y0

  (四)变相提高价格的其他行为。

)]K(Lgl|0

  第四条  地方政府及政府部门违反《价格法》规定,超越定价权限和范围擅自制定、调整价格或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由上级政府或者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请有权机关依法给子行政处分。

_*y9EA8Gm(U&MFu0

  第五条  行业组织应当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指导,有价格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提请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o)i#o$v.^ K4C,v)s#yQ

  第六条  当国务院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措施时,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

|Gg5Tj7y \m_b f0

  第七条  对纳入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范围的商品和服务,以及可能波及的相关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违法行为,应当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予以从重处罚,在法定罚款幅度内应当从高适用,行政处罚种类在两个以上的应当从重适用,可以并处的应当并处处罚。

Ur:km[ b*nP!t0

  第八条  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可以适用以下程序,从快制止价格违法行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tB2A(eb um-C

  (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或者检查前,可以不向当事人送达《检查通知书》但要出示执法证件;

;H ]*Hst"T$q0

  (二)在调查或者检查中发现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可以当场决定立案,立案、询问或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ij+Y3L)o"@0

  (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可以不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而以口头告知的方式履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听证告知程序;

ka-H0y0SNB+?K Q0

  (四)调查终结,价格王管部门负责人应当立即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及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可以不召开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而由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L`%b;D%o3^

  (五)对依法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K#[DY*r~"f

  第九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没有违法所得论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ruo4|u }I5@

  (一)无合法销售或收费票据的;

~U ~Pv?!V0

  (二)隐匿、销毁销售或收费票据的;

K"p5z/[\T'W0

  (三)隐瞒销售或收费票据数量、帐簿与票据金额不符导致计算违法所得金额无依据的;

YOk7QG7a Fsh0

  (四)多收价款全部退还的;

*O uI;EDn.He*B0

  (五)应当按设有违法所得论处的其他惰形。

0F*sE[A@(La0

  第十条  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责令限期退还;期限届满后逾期不退或者难以退还的价款,以违法所得论处。

|%msvS+m"_!cZ z+X0

  第十一条  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对应当予以及时制止和从重处罚的价格违法行为不予及时制上、从重处罚;因处罚失当,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应当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h!}:JI?~ l0d/k$K[0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h)WB [E.j&K@0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491日起施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律师网 g7[3OB5i3Y7_.N3CWg

 

;wO+g$eF_0
顶:211 踩:278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0.03 (1510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0.05 (1324次打分)
【已经有1373人表态】
213票
感动
181票
路过
127票
高兴
161票
难过
182票
搞笑
149票
愤怒
192票
无聊
168票
同情
上一篇 下一篇
在线客服